外国人名字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名、中间名、姓。
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:教名加自取名加姓。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。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,例如George Bush,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,如Bill Clinton,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。
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:
1、采用圣经、希腊罗马神话、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。
2、采用祖先的籍贯、山川河流、鸟兽鱼虫、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。
3、教名的不同异体。
4、采用(小名)昵称。
5、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,如倒序、合并。
6、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。
西方人的姓名通常由名在前姓在后两个部分构成,没有三部分。
以英美人姓名为例:
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。如 John Wilson (约翰·维尔逊),“John(约翰)”是名,“Wilson(威尔逊)”是姓。
又如 Edward Adam Davis (爱德华·亚当·戴维斯), “Edward(爱德华)” 是教名,“Adam(亚当)” 是本人名,“Davis(戴维斯)” 为姓。
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排名较好个名字。在西方,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,在名后缀以小“Junior”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。如 John Wilson, Junior, (小约翰·维廉);George Smith, Ⅲ, (乔治·史密斯排名较好。)
外国人名字般由三部分组成:名、中问名、姓。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:教名加自取名加姓。
父亲的姓名,母亲的姓名,加上自己的名字
排名较好父姓,排名较好母姓,排名较好家族姓,构成自己姓。